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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人员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日  来源: 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wlmqxingshi.com/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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