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陕西9月1日电四名出租车司机为了自己的私利,煽动、组织百余辆出租车罢运给政府施压。近日,经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亮亮、王红涛、郭鹏涛、马立红被商州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八个月、六个月。
2010年8月26日,商洛市交通局下发《关于对商洛市公交及出租车客运市场进行治理整顿的通知》,要求市区公交车及出租车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政府收回经营权。8月28日,被告人刘亮亮、王红涛、郭鹏涛、马立红获悉该通知后,为给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收回该通知,实现个人永久性拥有出租车经营权的目的,遂在市中心广场拦挡其他出租车司机,煽动、组织罢运,致使近百辆出租车、百余名出租车司机在市中心广场聚集三天,罢运六天,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