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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掐死未成年女友后自首 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7日  来源: 乌鲁木齐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wlmqxingshi.com/

男子掐死未成年女友后自首 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2012-09-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0 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口角,22岁的蒋某能气愤之下将不满16周岁的女友掐死。昨日,蒋某能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案件将择日宣判。 为琐事掐死女友 蒋某能生于1990年,家住东升镇。2011年底通过上网认识了15岁的河源女孩邓某豪,两人不久成为男女朋友,半年后同居。 按照蒋某能的说法,今年4月29日晚,他和女友在外面买了消夜回家。蒋某能嫌邓某豪买的消夜不好吃,就没吃。接着邓某豪让蒋某能烧水洗澡,蒋某能坐着没动。两人因此怄气,并发生争吵,邓某豪还打了蒋某能几耳光。 蒋某能怒火上头,将邓某豪按在床上,用左手捂住她的嘴巴,右手掐住她的脖子,这样持续了十几分钟。当蒋某能松开手时,发现邓某豪面部及其他部位已经出现黑斑,口吐白沫身亡。 将尸体弃在工地 蒋某能遂扛起邓某豪的尸体,准备将其扔到附近的一个鱼塘中。但由于体力不支,蒋某能便把尸体丢在了旁边的一个工地上,还特意让邓某豪保持坐姿。随后蒋某能回到家里。 蒋某能称,自己偶尔在酒吧里做D J,事发前和女友都没有固定工作,两人还有吸毒史。事后他为了跑路,回家向父亲借了20元钱。次日早上,邻居在工地上发现了邓某豪的尸体,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警方确定蒋某能是犯罪嫌疑人。今年5月1日,蒋某能在父亲带领下,到公安机关。 父亲认为儿子脾气暴躁 检察机关以对蒋某能提起公诉。昨日庭审时,蒋某能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都无异议。他还表示,自己和女朋友虽然会有争吵,但感情一直还算不错。根据蒋某能父亲的证言,儿子在他眼中 性格内向、孤僻。平常很少说话,但一发起火来,却非常暴躁 。 蒋某能的辩护人、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图胜提出,该案中邓某豪也有过错。因为按照蒋某能的说法,案发当天,邓某豪曾向他索要20万元用于购买毒品。这才激怒了蒋某能。对此公诉人辩称,勒索20万元一说,除了蒋某能自己的供述,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证实,因此该说法不应采信。 即便当时邓某豪跟蒋某能争吵,或者动了手,但这种矛盾非要用结束对方的生命来解决吗? 公诉人反问。最后,公诉人承认蒋某能能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判决。但他强调,这种从轻应有一定的界限。从蒋某能的整个犯罪过程来看,他是属于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该案将择日宣判。故意杀人罪相关阅读 本网相关案例: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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